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95号),经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议,我院教师郑云宏、刘敏丽成功入选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核准聘用人选,被聘为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第十二批“草原英才”特定领域专项个人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拟定14位候选人为第十二批“草原英才”特定领域专项个人高技能人才,其中我院教师关海英入围第十二批“草原英才”特定领域专项个人高技能人才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