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问答 | 如何理解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建议》提出:“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这是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所出现的老年健康保障需求增长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推进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性变革、回应民生关切、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战略举措。
当前,我国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需求迫切。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老年人大多带病生存、多病共存,截至2024年,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失智老年人约 1500万。老龄慢性病人群医疗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叠加家庭单元变小、家庭照护功能弱化,老年康复护理、疾病终末期患者医疗照护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性问题。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促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系列政策,着力加快推进相关服务发展。但与群众大量刚性需求、多元化需求相比,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床位数量少、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供给不足且分布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覆盖机构、社区、居家的相关服务供给仍不足;从业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能力仍有待提高,服务模式较单一,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价格较低、难以支持运行成本等。为此,必须加快扩大老年人康复护理,加强功能康复、长期护理等服务,缓解家庭照护精力和经济困境;加快扩大疾病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提供身体、心理、社会及精神层面照护服务,减轻痛苦、提升生命生存质量。
“十五五”期间,要从促进老年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多措并举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推动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全面加强多层次多样化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建设,多渠道增加普惠性服务床位数量,加强社会资本利用,适度发展个性化服务。指导地方对部分自身功能定位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健康需求、病床使用率低或运营存在困难的一、二级医院进行功能转型,支持“一院一策”,再造为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机构。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
第二,全面提升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加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人员培训培养,实施老年营养、心理、康复、痴呆预防等专项行动,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功能,提高老年疾病综合诊治和共病管理能力。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发展“互联网+康复”、上门医疗和家庭病床建设,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健康服务。
第三,全面加强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政府对普惠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运行保障支持。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完善相关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医保支付改革支持急性期患者向康复机构转诊,推行多元支付方式,支持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发展。
来源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转自实践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