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处是学院纪委下设机构,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党内监督专责职能机构。其职责是:
1.负责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学院党委重要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
2.负责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落实情况。
3.负责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反馈、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负责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学院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6.负责受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处置各类问题线索。推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
7.负责开展案件审查审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建议;根据管理权限对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
8.负责受理党员党纪处分申诉,监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9.负责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教育与警示教育。
10.负责建立健全纪检工作规章制度。
11.负责完成学院党委和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