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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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2023、2024级学生缓考、补考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25-09-12

各教学系(部):

根据《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内机电职院发(2024)24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定于第4周-第6周开展2023级、2024级学生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缓考、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1.2023级三年高职、2024级三年高职及预科学生;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的学生(缓考成绩计入期末考试成绩);

3.学生在期末考试中,因作弊、平时成绩不及格、缺考的课程及实训类课程不参与补考。

二、补考组织

1.各教学系(部)负责组织专业课补考工作。根据学生专业课补考名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专业课补考工作于9月30日之前完成。补考名单见附件1。

2.教务处负责组织公共课补考工作,补考安排见附件2。

3.各教学系(部)在教务系统中配备补考教师、监考教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补考成绩提交

补考结束后,各教学系(部)组织教师认真对成绩进行评定,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录入学生补考成绩,原则上成绩一经录入,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系(部)负责通知学生携带有效考试证件按时参加补考,有效证件包括学生证、身份证或学籍证明等。

2.各教学系(部)要做好过程材料和各项考试资料(学生的答卷、报告、论文、实操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考试结束后,及时准确地完成成绩评定、录入,并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工作。

3.请教学系(部)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严格考风考纪,杜绝作弊行为;对违纪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各教学系(部)认真核对补考学生名单,如发现遗漏学生或课程的情况请于2025年9月17日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统一处理。


附件1:2023级、2024级学生缓考、补考名单

附件2:2023级、2024级学生公共课补考安排

附件3:教务系统教师配备操作流程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