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 已于 年 月 日竣工交付使用,现将工程结算资料送审。在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结算期间,我方承诺如下:
1.同意接受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对本工程组织的结算审计;
2.实事求是编制、报送工程结算书,及时提交审计所需资料,保证送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一次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不补报资料,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3.对于结算书中少报、漏报、少算、错算的内容,同意可视为对贵院的优惠让利;(经贵院批准同意补报或纠正者除外)
4.严格执行国家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文件规定,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时参加完成学院组织的审计核对与协调工作;
5.同意审计对结算资料中手续不全或明显失真的签证文件不予采纳或予以纠正;
6.同意承担结算审减额超过20%部分所产生的审计费;
7.我公司委派(姓名: )(电话: )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与结算审计相关的一切事宜。
承诺人(公司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