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育精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举办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暨东北三省一区声乐专业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要求,研究决定于2025年3月—5月举办2025年学院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 唱响北疆
02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系团总支、院团委社团联合会
03活动时间
初赛:2025年3月25日-4月15日
复赛:2025年4月16日-4月30日
决赛:2025年5月7日-5月20日
04赛事安排
赛事通过自上而下、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由各系团总支统一组织举办初赛,每个系部推荐进入复赛选手人数不得少于10人。校级复赛、决赛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
(一)初赛办法
由各系部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各系选手参赛。
(二)复赛比赛办法
各系部于4月15日晚18点前将复赛推荐汇总表(附件1)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2285419@qq.com,纸质盖章版报送至行政楼102团委办公室。
参赛选手以现场抽签为序,分别进行1首歌曲的唱歌展示,提前准备好歌曲伴奏交团委审核,仅限独唱。
(三)决赛比赛办法
1.参赛人员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分别进行1首歌曲的唱歌展示,提前准备好歌曲伴奏、背景视频交团委审核,仅限独唱。
2.计分规则采用百分制,现场计分。所有评委打分相加再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为选手得分并当场公布。获奖名次按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3.大赛评委由院团委负责邀请。
(四)选曲要求
参赛曲目由选手自行选择,初赛各系部团总支负责审核,复赛、决赛院团委负责审核。选曲应符合比赛主题要求,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鼓励选手演唱原创曲目,鼓励融合运用国潮音乐元素、呼麦、说唱、电子混音、AI技术、等广受青年欢迎的音乐风格与形式,进行音乐曲目的二次编创演绎。
(五)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将从内容表现力和舞台效果两个方面对选手表现评分。
1.内容表现
歌曲表现:音调准确,音准好,音高符合曲调,演唱形式多样,乐感好。
情感表现:情感表达到位,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歌手表现:能较好地展现歌手风貌,拥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并受到大众欢迎。
2.舞台效果
表演设计:除歌曲演唱以外,鼓励选手创新表演方式。
仪表形象:仪态端庄,举止自然得体,形象符合歌曲内容,精神风貌朝气蓬勃。
舞台氛围:选手现场气氛驾驭能力强,观众反响热烈。
(六)奖项设置
1.“十佳校园歌手”奖(决赛前10名)。
2.“十佳校园歌手”提名奖(决赛第11-20名)。
3.设“最佳原创歌曲奖”“最佳男歌手”和“最佳女歌手”等单项奖。
4.设优秀组织奖。
主办方依据选手获奖名次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图/文 张婷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