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23﹞37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以上办法及《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流程,组织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通过学生本人申请,系评审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对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28名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391名同学,自治区奖学金33名同学,自治区励志奖学金527名同学,乌兰夫奖学金20名同学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反映。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5279056 ;纪检处联系电话:5279012。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