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3/7 11:25:5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2497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13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科
副组长:徐利明、云文涛、李文博、旭 日、莲 花、陈海迟
成 员:刘志文、王中元、林常青、张 雄、张 莹、寇 莹、高晓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长徐利明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网络中心指定专人负责。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