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6/8 15:29:0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2920
根据全国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和学校存在的学费拖欠问题,各系部应发挥贴近学生、便于开展诚信教育和集中管理的优势,认真履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县级资助中心做好受理组织、诚信教育和联络催缴等各项工作。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暑期开始前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要求学生务必提交约200字的续贷申请,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并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各系部通知有贷款需求的学生,于6月15日开始,到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统一申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及时告知收费标准,以便学生和县级资助中心确定贷款金额。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必须提交续贷申请方可申领;第一次申贷的学生可以直接领取。
三、各系部做好学生毕业前的还款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征信知识,强调还款事项,倡导诚实守信、按时还款。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励、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信于行、感恩于心、自强于人”的时代精神风貌。要充分应利用班会、校园网、橱窗公告、征文、微信、短信等校内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恪守诚信,让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在学校蔚然成风。
四、各系部,为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离校前必须进行网上“毕业确认”,更新联系方式,填写就业信息等,确保“毕业确认”完成率100%。学院今年针对"毕业确认",专门在离校通知单设置了“资助中心”一栏,对贷款毕业生是否网上“毕业确认”进行审核。各系部要提前告知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否则,将影响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