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我处定于5月20日—5月27日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5月23日下午2点30分(周四)机电工程系;
5月24日下午2点30分(周五)电气工程系;
5月27日下午2点30分(周一)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系;
5月28日下午2点30分(周二)车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
5月29日下午2点30分(周三)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基础教学部;
5月30日下午2点30分(周四)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体育教学部。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各教学单位开设所有课程。
三、检查资料与内容
(一)各教学系需准备的教学资料
1.各教学单位教务中心主任填写附表1,列出每个专业本学期本系(部)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环节周实训),每门课程所有授课教师,该教师是否交齐资料。公共课按照课程和授课教师收集教学资料,并填写附表2,列出每门公共课程所有授课教师,该教师是否交齐资料。附表1、附表2填好后务必在检查前电子版发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李晶。
2.每位授课教师需准备所授课程的教师教学工作手册(黄皮本)、实践性环节周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蓝皮本)、授课计划。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资料是否经过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批,期初教学检查是否检查。
2.教师教学工作手册(黄皮本)、实践性环节周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蓝皮本)中填写的授课内容摘要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
3.教师教学工作手册(黄皮本)、实践性环节周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蓝皮本)中学生考勤记录、平时成绩记载等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形式
1.由各教学单位收集教学资料,填写附表1、附表2。
2.按照时间安排,学院专职教学督导员到各教学单位会议室,对各教学单位收集的教学资料开展检查。
3.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的教务中心主任需在场,以便在检查中交流沟通。
4.检查结束后,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汇总信息,统一向各教学单位进行反馈,时间另行通知。
附表1:课程信息表(专业课)
附表2:课程信息表(公共课)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