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我处定于520527日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5月23日下午230分(周)机电工程系;

5月24日下午230分(周)电气工程系;

5月27日下午230分(周)能源与材料工程系、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系;

528日下午230分(周)车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

529日下午230分(周)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基础教学部;

5月30日下午230分(周)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体育教学部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各教学单位开设所有课程。

三、检查资料与内容

(一)各教学系需准备的教学资料

1.各教学单位教务中心主任填写附表1,列出每个专业本学期本系(部)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环节周实训),每门课程所有授课教师,该教师是否交齐资料。公共课按照课程和授课教师收集教学资料,并填写附表2,列出每门公共课程所有授课教师,该教师是否交齐资料。附表1、附表2填好后务必在检查前电子版发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李晶

2.每位授课教师需准备所授课程的教师教学工作手册(黄皮本)、实践性环节周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蓝皮本)、授课计划。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资料是否经过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批,期初教学检查是否检查

2.教师教学工作手册(黄皮本)、实践性环节周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蓝皮本)中填写的授课内容摘要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

3.教师教学工作手册(黄皮本)、实践性环节周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蓝皮本)中学生考勤记录、平时成绩记载等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形式

1.由各教学单位收集教学资料,填写附表1、附表2。

2.按照时间安排,学院专职教学督导员到各教学单位会议室,对各教学单位收集的教学资料开展检查。

3.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的教务中心主任需在场,以便在检查中交流沟通。

4.检查结束后,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汇总信息,统一向各教学单位进行反馈,时间另行通知。

附表1:课程信息表(专业课)

附表2:课程信息表(公共课)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5月1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