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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5-03-21   来源:   点击量: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既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也是班级量化考核、辅导员量化考核、系(部)学生工作量化考核的基础依据,综合素质考评内容包括:专业文化素质、德育、素质拓展、身心素质、劳动养成教育。

第二章 综合素质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

考评总分=专业文化素质评分×45%+德育评分×20%+素质拓展评分×10%+身心素质评分×10%+劳动养成教育×15%

一、专业文化素质评分:专业文化素质评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评分,该项所占综合素质考评总分的45%

1.学期课程总评成绩包括所有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成绩总评(包括考试、考查、实习、设计等)。

2.各门课按补考前成绩计入,考试作弊及旷考科目记零分。

3.课程成绩为五级计分时,应折算为百分制参加计算,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计算。

4.学生学习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由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计算并审定,学生每学期成绩=(∑本学期课程成绩/课程门数),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学生学年总评成绩=(∑学期成绩/2)计算。

二、德育总评成绩:德育总评成绩占综合测评分的20%。详见《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办法(修订)》。

三、素质拓展总评成绩:素质拓展总评成绩占综合测评分的10%。详见《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

四、身心素质评分:该项所占综合素质考评总分的10%;身心素质成绩包括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其它项目三部分,做如下考核计算:

(一)学年内开设体育课的,学年身心素质评分=两学期体育课程平均成绩60%+学生体能测试成绩40%+其它项目加分。

(二)学年内不开设体育课的,学年身心素质评分=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其它项目加分。

(三)其它项目

学生代表院、系、班参加运动会、体育节等文体类活动,经系部认定后,对获得一、二、三名次者依次加分,但每人最多不超过5分,学院运动会无故不参加者减2分。

五、劳动养成教育评分:该项所占综合素质考评总分的15%;包括劳动教育和养成教育两部分内容,劳动养成教育评分=劳动教育评分60%+养成教育评分40%。劳动教育、养成教育考评详见《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养成教育实施方案》。

第三章 附 则

1.各班级应组织班、团干部认真学习本文件,并在辅导员指导下,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准确、公开、公平、公正地考评,每月在班级公布一次,每学期由各班级辅导员向系(部)上报每位学生学期考评成绩名次。

2.学院组成专项监督工作组对各系部、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扣除责任者的成绩,并作出相应处理。

3.学生在校(包括校内外实习)期间,均应按规定参加考评,月考评的项目,每月按四周计算。

4.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生个人量化考核”总评成绩按各学期平均计算,综合奖励分,在学期总分中加入。

5.各班每月2日将班级德育成绩上报系部;系部审核汇总后当月15日上报学生工作处。

6.各班级根据有关考评表格认真填写,以方便考评和上报。

7.学生量化考核成绩作为其本人评定各类先进、奖学金及就业安排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每学期辅导员应将班级前五名和后五名的学生表现反馈给其家长。

8.本办法解释权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