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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修订)

发布日期:2025-03-17   来源:   点击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工作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品德更加优秀和成绩突出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凡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且学习满一学年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具有政治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的班集领导核心;

(二)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三)辅导员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四)能够积极配合和参与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五)全班创新意识比较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训练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获奖人数(次)及成果比较多;

(六)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违纪、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参评学年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且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三)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

(四)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则上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五)素质拓展成绩达标。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推荐。

(三)担任学院、系部、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

(四)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0%,且其它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六)素质拓展成绩达标。

(七)为鼓励优秀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学生服务工作,同等条件下学院学生干部优先于系学生干部,系学生干部优先于班级学生干部。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仰,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道德情操,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诚信意识,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三)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强,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1、各学期总评成绩(三年制的前四个学期,包括德育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20%。

2、毕业综合实训或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且其它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3、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院级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校期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则上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5、素质拓展成绩达标。

6、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志愿参加中央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以及报名预征入伍的学生,可以适度放宽本条 第三款第三、第四、第五项其中一项的条件。

第三条 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比例按全院在校班级数的10%进行评选。(毕业班不参评)

(二)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人数的5%。

(三)优秀学生干部比例:

1、学院:主要包括担任学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包括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系部:主要包括担任学生会、团总支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各系部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3、班级:主要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团支部支委。各班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10%。

4、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能按照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并占申报岗位所属学生干部范围的评优比例。

(四)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本系部毕业生总人数的8%。

第四条 评选程序

先进班集体

(一)申报。班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并写出书面总结,填写“先进班集体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所在系部。

(二)推荐。各系部对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遴选,并按本单位班级数10%的比例确定候选材料(本单位不足10个班的均推荐1份候选材料),打印一份,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审核。学生工作处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四)审批。学院评审组召开会议,讨论并评选出先进班,由学生工作处代表学院颁发奖状给予表彰。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

(一)参评学生通过“今日校园”APP提出申请,辅导员根据本班级申请名单召开班级小组评审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资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及佐证材料上传学工系统,待系(部)进行复审;系(部)召开评审会,对辅导员提交的评审名单中学生的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系(部)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及佐证材料上传学工系统;学院学生工作处对系(部)上传的评审名单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在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院领导研究审议后,进行表彰;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成绩以参评年度的上学年第二学期和下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参考,优秀毕业生成绩以前四个学期成绩为参考核算;

(三)推选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按照各系部上报的优秀毕业生排名顺序依据自治区优秀毕业生的下达名额在各系部额定比例内确定。

第五条 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